银行员工诈骗千万配资炒股,血本无归获刑14年
栏目:股票配资新闻 发布时间:2023-07-04
898万元,并将上述大部分资金用于炒股并进行杠杆配资直至亏损无法返还。在股市大幅下跌的背景下,彭某配资炒股的损失可想而知。海阳市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彭某利用被害人的信任,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以伪造印章、签名、编造虚假理由的方式,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,骗取被害人钱款,明知有风险很大,仍投资股市并利用杠杆配资炒股,致使亏损无法返还,应认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,涉案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

近日,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中国农业银行一名员工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的判决书。

经审理查明:2015年7月至2018年11月,被告人彭某担任中国农业银行海阳市分行营业部/三农企业业务部副科长。 期间,被告人彭某编造在农业银行购买货币型基金返还高利、借出企业过桥资金等谎言,骗取被害人何某、丁某共计2190万元,并支付给被害人何某某。本期利息528.898元。 1万元,并将上述资金大部分用于炒股、杠杆配资,直至无法挽回损失为止。

彭某于2018年11月6日辞去中国农业银行职务十大炒股杠杆配资平台浩源配资,12日到海阳市公安局投案自首。

从A股走势来看,上证指数自2015年6月触及5178点高点后一路下跌,事发前上证指数跌至2600点附近。 在股市大幅下跌的背景下股票配资诈骗案例,彭某炒股的损失可想而知。

据烟台某资金配置公司总经理证实,彭某自2016年起一直在其公司投资股票,累计投入资金1000元,其中包括管理费、手续费、炒股资金等。 一定的分配。

总经理称,彭某在公司炒股中一直亏损,前后投入资金超过400万元。 A一直在赔钱,劝他等行情好转再炒,但彭却抱着赌徒心态,不断投资,看起来花的不是自己的钱。

扣除案发前以利息形式支付的部分款项后,法院认定彭某的犯罪数额为1661.102万元。

海阳市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彭某利用受害人的信任十大炒股杠杆配资平台,捏造事实、隐瞒真相,使用伪造的印章、签名、编造虚假理由,使受害人产生误解,骗取受害人钱财。风险较大股票配资诈骗案例,仍投资股市并利用杠杆资金炒股,造成损失无法挽回的,应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,涉案金额特别巨大,且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彭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。

本文原创于:http://cnniuyuanwai.cn 浩源配资